中文名:佛莱迪·摩克瑞。
外文名:Freddie Mercury。
别名:Farrokh Bulsara(原名)。
性别:男。
国籍:英国。
民族:帕西人(印度波斯人)。
出生地:东非坦桑尼亚桑给巴尔。
出生日期:1946年9月5日。
逝世日期:1991年11月24日。
星座:处女座。
毕业院校:Isleworth Polytechnic College、Ealing Art College。
职业:音乐家、歌手。
主要成就:2001年摇滚名人堂。
1954年,八岁的他被送去就读一个位于Panchgani靠近孟买的寄宿学校——圣彼得学校(St. Peter's School)。小时候的他是个阳光且喜欢运动的孩子。尤其喜欢拳击,善用左勾拳。 在学时他组了一个学校乐团The Hectics,他是键盘手。当初的一个朋友形容他“有着诡异的将收音机里音乐在钢琴上重现的能力”。也是这时候,他开始自称“Freddie”。他在印度度过了他大部分的童年,与祖母和婶婶一起住。他在印度读完了中学St. Mary's (ISC) High School, 之后搬回桑给巴尔岛。
1964年,桑给巴尔岛革命爆发,18岁的他跟着家人逃避战乱搬离故乡,远到伦敦的Feltham定居。他进入了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(Isleworth Polytechnic),现西泰晤士学院(West Thames College)主修艺术。最后,他在伊令艺术学院(EalingArt College)取得了艺术与图形设计的学士学位(皇后乐队的标志是他设计的)。他之后一生都保持着英国公民的身份。毕业后,他陆续加入一些乐团,并在伦敦的肯辛顿市场(Kensington)卖二手衣服维生。他也在希思罗国际机场(Heathrow International Airport)工作。当年的朋友记忆中他是一个“安静害羞而对音乐有强烈兴趣的年轻人”。
1969年他组了乐团Ibex,之后重命名为Wreckage,但这团没红。之后他加入第二个乐团Sour Milk Sea,然而在1970年初,这团也解散了。
1970年4月,他加入了由吉他手布莱恩·梅(Brian May)和鼓手罗杰·泰勒(Roger Taylor)组成,当时名为Smile的两人乐团。加入后,依照他的意思,团名改成了“Queen”,这也就是将在日后沿用数十年的名字。 他未来提到这个自己所取的团名:“我当然知道其中有同性恋的意味在,但那只是其中一面而已。”也大约在这个时候,他合法申请将自己改名为“Freddie Mercury”。
1985年他在温布利球场举行的 “Live Aid” 援助非洲义演,观众约72000名。该演出在日后数十年中,不断被评为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演出之一。
代表作品:《Bohemian Rhapsody》、《We Are The Champions》、《Killer Queen》、《The Show Must Go On》、《Love Of My Life》、《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》、《巴塞罗那》、《Don't Stop Me Now》、《We Will Rock You》。